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弘扬科学精神,倡导创新文化,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大连科技学院校企合作科研产业处积极开展科研诚信系列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由校企合作科研产业处牵头下发关于开展科研诚信系列教育活动(第四期)的通知》(大科校企科研通〔2022〕126号)。通知明确各单位组织全体教师分层次有重点的开展学习活动,牢固树立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意识,促进学术创新与发展。通过学习、研讨等形式,广泛宣传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及要求,提高教师的学术自律意识,
进一步明确自身在科研活动中的责任。
二、各单位积极深入学习
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10日期间,各单位积极组织教师采用线上及线下方式学习《科研警示|弘扬科研诚信,恪守学术道德(第四期)》文件。具体学习情况如下:
1.机械工程学院:2022年11月10日,机械工程学院线下组织了科研诚信教育活动专题研讨会,由教研室主任牵头解读文件。通过研讨会,教师们认识到,科研诚信学习研讨是对高校教师科研活动常规的例行检查,目的是要求教师们经常进行自我审查,将科研诚信放在和科研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上。
2.交通与电气工程学院: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展开集体学习,全体教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尤其是一些大连高校的案例,更能起到警醒作用。虽然此次案例主要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的科研不端案例,但是其中涉及到的论文代写代发、数据图片篡改、盗用他人成果等不端行为,在所有科研工作中都应该杜绝发生。
3.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主持“科研诚信教育”学习会,指出作为教师必须要主动了解科研诚信中的“道德禁区”和“学术雷区”,决不能越雷池一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是学院对待学术不端的基本准则。各教研室大多以线下的方式组织教师学习,会上教师们结合自己的教学、科研实际情况,展开科研诚信的相关研讨。通过学习,教师们更明确了作为高校教师既要有广博的知识,又要有高尚的德行,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严守
学术道德底线。
4.经济管理学院:学院教师们深刻意识到,在科研工作中,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是科学研究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伦理和规范,是保证学术正常交流、提高学术水平,实现学术积累和创新的根本保障。思想和价值导向的认同,从而影响到整个民族的精神状态和整个国家的社会风气。
5.外国语学院:学院通过腾讯会议组织所有教师参加科研诚信系列活动(第四期)学习并做总结。文件中的多种学术不端的行为,特别是数据造假、第三方代写论文、立项抄袭等内容教育了每一个学术工作者。学术的生命力在于求真求是求实,每一位科研工作者工作的神圣之处正在于此,而这个过程不能有半点弄虚作假,那些搞科研不为科研只为名利的浅薄思想只会让他付出惨痛的代价。
6.设计艺术学院:学院以各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全体教师进行专题学习。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维护学术诚信,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牢固树立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意识,促进学术创新与发展,培养和造就一批面向新世纪的高素质骨干教师、学科(学术)带头人,
学院制定了科研诚信要求和措施。
7.马克思主义学院:为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由学院院长牵头,组织全体25名专任教师进行了弘扬科研诚信,恪守学术道德的全院会议。教师们认识到要坚持真理、尊重科学、勤奋学习、努力奋进,拒绝做有损个人名誉、学校声誉和学术道德的行为,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8.基础部:通过学习与讨论,教师们认识到科研创新是一个民族和社会前进的不竭动力,是时代强音和主旋律。科研诚信有力地保护科研创新成果产出、维持科研创新生态循环、激发科研创新动能输出,是我国科技创新“大厦”牢固的基石。高校教师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在提升自身良好的道德素质的同时,指导、影响学生坚守诚信,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9.体育部:体育部全体教师于11月3日开展了科研诚信系列教育活动(第四期)的学习和研讨。老师们受益匪浅,深知作为高校教师应该做好自律工作,要杜绝造假,努力提高自身的学术道德水平,杜绝功利化、重成效、立竿见影等思想的蔓延。
10.创新创业学院:学院召开了科研诚信教育专题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会议,创新创业学院全体教师参加。院长主持会议并带领全体教师学习相关文件。院长强调,要进一步提高科研诚信意识,秉持科学精神,端正“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研态度,自觉遵守各项科研道德规范,坚决反对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伪造、篡改实验数据、研究结论,做学术道德的楷模、社会诚信的表率。
11.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院于11月10日线下开展了关于科研诚信的学习和研讨,教师们认真学习领悟政策文件,共同讨论学习,均表示对以下行为会坚决抵制并相互监督,开展负责任的科学研究:(1)剽窃;(2)伪造;(3)篡改;(4)不当署名;(5)编造虚假学术信息;(6)重复发表;(7)违背研究伦理;(8)买卖、代写论文或项目申请书;(9)买卖研究数据;(10)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本次科研诚信系列教育活动,学校各单位积极参与,认真学习。其中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交通与电气工程学院组织学习总结反馈较为突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各教研室主任牵头组织会议,且各教研室均提交了学习总结。交通与电气工程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学院各教研室主任牵头组织会议。
本次科研诚信系列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了学校师生的学术自律意识,进一步明确了科研诚信的要求,让恪守诚信规范成为教师们的共同理念和自觉行动。教师作为学生的“四个引路人”,要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负起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守“十项准则”,做一名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的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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