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大连科技学院教师工作量核算与酬金发放办法》(大科院发【2014】36号)、《大连科技学院教师工作量核算与酬金发放办法实施细则》(大科院发【2014】37号)的规定,现对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专职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核算。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师填写《大连科技学院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表》(监考时间为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8月31日)。请自行到教务处下载专区——工作量管理一栏下载电子表格,填写完整后,上交打印版。
二、请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信息科学系、管理工程系、艺术系、交通运输工程系将该学期的专业基础课名称列表打印(见下载专区),并由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教务处处长签字后,附《大连科技学院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表》后报教务处教务科存档,用于工作量核算。
三、所有执行计划中未体现或特殊情况所产生的工作量必须提供由主管院长签署的审批文件及证明材料。
四、科研工作量由学科建设和科技产业处负责核算。
五、各教学单位需认真组织本部门专职教师的工作量核定工作,务必保证上交资料的准确性,并于2015年9月23日前将《大连科技学院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表》汇总,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核,《大连科技学院专职教师工作量统计表》待教务处审核后另行通知上交。逾期未交者或教学单位内审核后出现严重错误的将影响个人或部门酬金的正常发放。
附件:1、《大连科技学院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表》工作量核算表.xls
2、《大连科技学院专职教师工作量统计表》工作量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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