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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应知应会(五)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4-21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辽宁省“十四五”期间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年)》(辽教通〔2023〕17号)等文件精神及辽宁省“十四五”期间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安排,教育部将于2025年10月对我校进行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一、学校如何以新一轮审核评估为抓手建立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

       新一轮审核评估以立德树人为思想统领,强调高校要把立德树人融入评估全过程、全方位。在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

       一是强化认识,明确立德树人中心地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五育”并举培养时代新人。

       二是强化基础,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将立德树人完整、全面地体现在学校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布局、人才培养体系、教育教学模式、管理服务体制、资源保障条件等都要围绕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求来谋划和建设。

       三是强化制度,建立立德树人“负面清单”,健全学校党委、行政定期研究立德树人工作制度,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三全育人”机制,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统筹推进,从体制机制层面建立健全立德树人“实举措”,形成培养目标一致、职责分工合理、育人合力显著的立德树人工作格局。

       二、学校如何选择评估指标?

       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部分。

       针对第一类参评学校,重点考察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能力和综合改革举措成效。定性指标强调3个注重:注重本科教育的时代要求,引导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本科教育;注重特色发展,引导学校全面开展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注重质量保障的文化机制,引导学校提升内部质量保障能力、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定量指标综合考量“双一流”建设动态监测指标以及教育部相关评价指标,审核重点中设置了35个反映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发展的关键数据进行定量审核。包括22个必选项和13个可选项。同时,在可选指标设置上给足弹性空间,学校可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和优势特色,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提供的教学基本状态常态监测数据中自主选择,进行等量或超量替换;国家数据平台提供不同类型高校常模数据(即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关键数据平均值),学校可根据办学定位和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多个类型高校常模数据作对比分析,同类型常模比较长短,从而进一步找准所处坐标和发展方向。

       针对第二类参评学校,通过模块化设计定性指标,首次设置统一必选项、类型必选项、特色可选项、首评限选项,由高校根据要求和办学实际自主选择。统一必选项体现国家对高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刚性要求,类型必选项体现对学校“精准”定位和差异化发展的引导,特色可选项体现对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的引导,首评限选项体现对首次参加审核评估高校基本条件的刚性约束;定量指标集中体现了新时代国家对这类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定量指标包括46个,分为必选项和可选项。“必选项”是指该定量指标必须选择;“可选项”是指该定量指标可结合办学实际和优势特色自主选择。“必选项”对标国家规范要求,包括国家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基本办学条件、学生发展与支持服务方面的要求等。“可选项”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包括学校卓越教学及学生培养所取得的成效等。学校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至少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