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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科高校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6-0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 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

二、具备教师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并达到考核要求,按要求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四、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任现职以来,申报各层级职称,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助教

1.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端正。协助讲授课程部分内容,或全过程地承担过1门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

2.具有本专业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方法等,胜任教学岗位,教学效果较好。

3.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讲师

1.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承担课程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讲授工作,且年均完成不低于120学时的教学工作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

2.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知识和技能,独立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 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方法等,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与从事岗位相关的代表作。包括但不限于以第一作者 (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学术著 作或教材;或在相关报刊发表的理论性文章、咨政报告,得到社会关注;或在专利、科技开发、成果转化以及相关领域的创造、创作等,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4年。

(三)副教授

教学科研型

1.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较丰富,教学效果优良,形成有一定影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较突出的成绩。至少承担1 门以上本科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讲授工作,且年均完成不低于120学时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水平高。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过程,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

2.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3项: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代表作3篇以上。

(2)公开出版过专著或编写的教材(社会科学学科类的本 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自然科学学科类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3)作为参与者完成重要教学研究或科研项目。

(4)作为参与者在教学研究、科研项目中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奖项。

(5)本人在教学类竞赛或专业竞赛奖项中成绩显著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奖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指导学生在专业竞赛、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创新创业项目等方面成绩显著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奖项。

(6)从事科技开发、转化工作以及相关领域的创造、创作,取得较为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博士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

教学为主型

1.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较丰富,教学效 果优良,形成有较大影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至少承担1 门以上本科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讲授工作,且年均完成不低于180学时的教学 工作任务,教学水平高。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

2.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创新。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3项: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教研方面代表作2篇以上。

(2)公开出版过专著或编写的教材(社会科学学科类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自然科学学科类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3)作为参与者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4)作为参与者在教学研究项目中获得教学类重要奖项。

(5)本人在教学类竞赛或专业竞赛奖项中成绩显著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奖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指导学生在专业竞赛、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创新创业项目等方面成绩显著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奖项。

(6)获得校级以上教学名师。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博士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

(四)教授

教学科研型

1.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形成有较大影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至少承担1门以上本科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讲授工作,且年均完成不低于120学时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水平高超。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过程,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2.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突出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3项: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代表作5篇以上。

(2)公开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有创新专著或本人主持编写过有独到学术见解的教材(社会科学学科类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自然科学学科类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3)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或科研项目。

(4)作为主要参与者在教学研究、科研项目中获得代表本领域先进水平的奖项。

(5)本人在教学类竞赛或专业竞赛奖项中成绩突出或获得代表本领域高水平的奖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指导学生在专业竞赛、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创新创业项目等方面成绩突出或获得代表本领域高水平的奖项。

(6)从事科技开发、转化工作以及相关领域的创造、创作,取得较为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教学为主型

1.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形成有很好影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至少承担1门以上本科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讲授工作,且年均完成不低于180学时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水平高。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2.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突出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3项: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代表作4篇以上,其中教改论文不少于2篇。

(2)公开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有创新专著或本人主持编写过有独到学术见解的教材(社会科学学科类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 自然科学学科类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 。

(3)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参与完成部级以上具有较大影响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4)作为主要参与者在教学研究项目中获得教学类重要奖项。

(5)本人在教学类竞赛或专业竞赛奖项中成绩突出或获得代表本领域高水平奖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指导学生在专业竞 赛、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创新创业项目等方面成绩突出或获得代表本领域高水平奖项。

(6)累计获得不少于2次的校级以上教学名师。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五、优秀人才倾斜政策

(一)破格申报职称条件

1.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条件: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 但满足资历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副高级职称满3年,且满足正常晋升其他条件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

(1)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前三)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全国高校科学研究优秀 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专著类获得者(排名第一);中国专利奖一等奖获得者。

(2)国家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人;科技部重大专项、计划类项目和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主持人;国家自然科学基 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重大重点项目和应急项目主持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及特别委托项目主持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重点课题主持人;国家艺术基金 特别项目主持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主持人等。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Science、Nature、Cell 等世界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2.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条件。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但满足资历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中级 职称满3年(博士除外),且满足正常晋升条件的青年教师申报副高级职称,各高校参考本标准正高级职称破格条件自行制定。

(二)绿色通道申报条件

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以及招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等,符合列条件之一的,经专家推荐并经所在高校同意,可直接申报副教授或教授职称:

(1)主持完成重大科技任务、引领相关产业和领域科技创 新发展,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型企业,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具备较强经营管理能力;主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大课题研究,领导重点学科建设,主持文化艺术领域重大主题创作生产,研究或创作成果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瞄准国内外学术技术前沿,引领和支撑重大项目、重大课题、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

(2)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

六、相关说明

(一)本标准所称“以上”均包括本数或本级,满是指按照“实数”计算。

(二)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教师需由高校提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报备。

(三)各高校参照本标准条件制定本校实施细则。

(四)本标准中所要求的论文为公开发表在有“CN”“ISSN” 刊号上的学术论文;论著、译著或教材为有 “ISBN” 书号的正式出版物。在学术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 上发表的论文及论文集上收集的论文,根据文章质量和影响力各校自行判断是否作为评职依据。

(六)本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原《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辽职改 办字〔1993〕11 号)和《辽宁省教授、副教授职务破格条件》(辽职改办字〔1993〕1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