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收有实践经验考生工作的通知
鲁招考[2013]30号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有关招生院校:
2013年山东财经大学继续面向退伍军人招收有实践经验考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条件、时间
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2]106号)执行。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退伍军人考生自愿报名,填写《2013年山东财经大学与山东省人民武装学校联合办学招收退伍军人考生推荐审核表》(由省人民武装学校统一印制),经当地县(市、区)人武部门或省人民武装学校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必须集中在省人民武装学校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没有异议后,签署符合推荐条件的审核意见。由省人民武装学校将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信息汇总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所有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考生方具备实践经验考生资格。
二、考试要求
(一)文化考试
实践经验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高考。
(二)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由招生院校自主组织,考生持身份证、《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到招生院校指定地点参加专业课考试。
招生院校应于4月底以前完成专业考试。
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满分60%的为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只有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才有资格填报实践生类别的高考志愿。招生院校将所有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专业成绩,按所要求的格式(见附件)于5月中旬前报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将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三、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划定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按招生计划的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发放,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四、加强领导与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地选拔新生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有实践经验考生是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招生院校和有关部门应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加强领导,坚持原则,在推荐和考试过程中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督举报机制,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公平、公正地选拔新生。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