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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做好今年高考志愿指导工作的通知
来源:招生就业处 作者:招生办 发布日期:2016-06-22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各市州招考办:
填报高考升学志愿工作,历来深受广大考生及考生家长的关注。指导考生选报升学志愿,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今年我省各项招生政策的全面落实,关系到各类院校能否圆满完成招生计划,更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做好考生选报升学志愿的指导工作,是各级招考机构、中学的责任和义务。为此,针对今年我省高考招生工作面临的特殊形势和背景,现就做好今年指导考生选报升学志愿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批次与志愿填报
1.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共6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包括:军队(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院校、公安院校本科、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院校、空军和民航招飞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免费医学定向(本科)招生院校及专业,实施综合考核的试点院校及专业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
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建设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核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本科第二批为除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之外的普通高校。
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为直招士官试点院校、公安院校专科、高职(专科)航海类专业和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小学教育专业专科。
专科第一批录取院校为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职(专科)、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国家示范和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和专业,以及经核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院校和专业;专科第二批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高职学院、民办高校和成人高校的普通高职(专科)。
各批次安排的院校、专业详见我省《招生考试报》。
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川招生录取设置为: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艺体类本科批(含职教师资、省属院校免费师范本科)、艺体类专科批(含对口高职、省属院校免费师范专科)。
招收藏文加试、彝文加试考生的藏文、彝文专业按本科、专科分别设置学校志愿(不区分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专科一批、专科二批),本科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录取,专科安排在专科第一批录取。
各批次预科志愿同批填报。
对口招生的职教师资班志愿与本科第一批志愿同批填报,高职班志愿与本科第二批志愿同批填报。
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本科、专科、本科预科、专科预科志愿按所报高校安排批次填报和录取。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
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上安排在相应批次前进行,具体为: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计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录取;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录取;招收藏、彝文加试考生的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在本批普通类录取后、其它藏、彝文加试前录取;招收“一类模式”高考考生的本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在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本科批次前录取,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在藏文、彝文“一类模式”专科批次前录取。
高职学院面向藏区试办高中起点“1+2”模式高职教育(以下简称“1+2”)志愿、高中中专志愿设置在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志愿之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选择填报。
报考除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外的港澳院校的考生,直接登录港澳各院校进行网上填报。
2.高考志愿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填报。
普通类志愿填报时间:本科提前批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4日17:00时,其余本科志愿(包括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2:00时;专科志愿在7月2日12:00时前填报。各批次的预科志愿同时填报。
对口招生的职教师资班志愿与本科第一批志愿同批填报、高职班(专科)志愿与本科第二批志愿同批填报,截止时间均为6月28日12:00时。
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本科、专科、本科预科、专科预科志愿按所报高校安排批次填报。
艺体类本、专科志愿的填报时间,安排在6月26日17:00时前进行。
3.全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各级招考机构和中学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应认真查阅高校招生计划和高校招生章程,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后,所填志愿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上网登录账户密码。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考机构和中学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等学校。
县(市、区)招办按照省统一编制的软件打印《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
二、志愿设置
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分别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第一批、专科第二批均设置6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以下类推),6个平行的预科志愿;本科第二批和专科第一批各设置3个平行的藏文加试、彝文加试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除预科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及专业调配志愿。
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中的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计划、招收藏文、彝文加试考生的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和招收“一类模式”高考考生的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均设置1个第一志愿、4个平行的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在专科提前批,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
愿意服从学校专业调配的考生,应选择该院校志愿内的专业“调配”栏。未选的,录取时视为不愿专业调配。各录取批次均不设置院校调配志愿。
各批次只在第一志愿中设置定向志愿(平行志愿为A志愿)。报考定向就业招生学校且愿定向的考生,应填报该校定向专业志愿或选择该校的“定向调配”栏。录取时,若填报定向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学校可调配录取选择了“定向调配”栏的考生到定向专业。国家专项计划、省属院校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和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志愿不受院校志愿序号和专业“定向调配”志愿的限制。
报考外语(理)的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的院校或系(科)、专业;报考外语(文)的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的院校或系(科)、专业;报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同科类的普通高校。
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补充生源。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征集志愿个数根据当次未完成计划情况确定。
三、今年指导志愿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今年指导考生选报升学志愿工作应当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宗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融入到志愿指导工作中,引导考生树立振兴中华的理想抱负,把“中国梦”与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兼顾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尽量使考生个人条件与高校要求相适应。具体应掌握以下原则:
一是客观性原则。冷静、客观、准确地评估自己的条件,包括高考成绩在全省的位次、德智体条件、个人禀赋、兴趣等,既志存高远,又脚踏实地。
二是全面性原则。对今年的招生政策、办法和院校招生章程及计划等,应有一个宏观把握。对学校、专业不能一知半解,应全面了解,特别是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应做到“心中有数”。
三是充分性原则。志愿填报由于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此,在志愿填报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的出现,填报院校志愿时应留有余地,特别是专业调配时,要充分考虑平行志愿的投档特点,最好选择“服从专业调配”,以避免退档风险。
四是梯度性原则。在6个平行志愿设置时,应根据院校近几年录取调档线水平进行合理排列。对同一院校的几个专业志愿,要参照学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排列。
五是分散性原则。以志向定志愿,不一味强调名气、地理位置等,只要符合自己的报考意愿,东西南北中均不轻言放弃。同时,在选报院校或者专业时,也尽可能“冷热搭配,分布适当”,以保持志愿的有效率。
为此,各级招考办和中学在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做到:
一是高度重视志愿填报工作。各级招考办和中学要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热情、耐心指导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二是确定专人负责,抓好指导志愿的各项具体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考生及考生家长宣传今年的招生政策,明确重点,讲解要求,指导方法,切实做好志愿的填报指导工作,消除志愿填报的神秘感。
三是全面准确掌握招生政策。每年高考招生政策、办法都有些调整变化。因此,在指导考生选报志愿时,要树立首次意识,认真学习招生政策,全面、准确掌握和理解各类招生的报考要求,避免漏读误导考生。
四是注意微观指导。在详细、准确汇集和掌握有关信息和统计数据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和考生个体实际,明确各层次考生志愿“主攻”的重点,提高志愿的“命中率”。
五是尊重考生选报志愿的自主权。各级招考机构、中学不能在志愿指导中干预考生志愿,更不能越俎代庖。
四、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在选报志愿时,要认真查阅我省的招生政策及拟报考院校的招生计划(见《招生考试报》2016年招生计划合订本)和《招生章程》(如所选报院校招生章程未列入“章程汇编”的,考生应自行在学校网站上查阅)。有疑虑的,要咨询各级招考机构或招生学校;对有特别要求的专业,考生要主动与学校联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填报,尤其要注意回避自己受限的专业,如身体条件、单科成绩、考生类别等。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不要轻信那些不法“中介机构”以“包投档”“包录取”“包上名校”等名义,实为以牟利为目的的欺诈性志愿指导。
2.全面准确掌握有特殊要求院校(专业)的有关录取规则。
(1)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青年学生,必须符合规定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和文化条件,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并须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军检,且结论均为合格。
(2)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要求,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层次为专科,在专科提前批录取,学生在普通高校培养的学制为3年,毕业后取得相应高校的专科文凭,按相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补充到军队士官岗位服役。
(3)高校专项计划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管理,参照我省今年自主招生相关规定,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的办法,即在公布高考成绩后、我省规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报时间内,经高校考核后确定的入选资格考生登录我省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填报单独设置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并作为入选考生符合报考学校录取要求时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档案在自主招生合格考生档案前投放,并在本科一批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4)今年我省将继续招收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其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我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了2016年普通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2)户籍地须在农村,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考生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
报考免费医学定向生,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4日17:00。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其免费医学定向招生学校志愿无效。拟报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的考生,应按规定条件自己先把握是否符合条件,以免浪费志愿。
学生录取后、在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按照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制定的《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签订办法(试行)》(川卫办发[2010]342号)的规定,与定岗单位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5)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44号)有关精神,我省今年安排部分省属院校继续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的招生计划在《招生考试报》2016年普通高校在川招生“专业介绍”中单独集中公布,各院校“专业名称”后括号内的市(州),为免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后的服务地。
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回生源地市(州)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所属的县(市、区)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低于8年,其中,在县(市、区)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农村幼儿园[不含县(市、区)本级和城关镇]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否则,须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6)《招生考试报》2016年招生计划合订本“前言”部分中,对定向培养士官、定向就业招生、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等有特殊要求的计划类型都作了详细说明,考生务必认真阅读。
3.由于今年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文件下达较晚,特对报考有关要求和办法作如下详细提醒:
(1)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专业的招生对象为:①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③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公安工作所要求的条件;④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含当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⑤报考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考生为2002年6月30日前出生的内地汉族2016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2)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专业的招生条件为:(一)政治条件:对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除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的通知》(川招委[2002]16号)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由公安机关进行政治审查。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二)身体条件: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四川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须参加招生体检,并应符合下列条件::①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报考四川警察学院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②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③左右眼单眼裸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④两耳无重听;⑤无口吃;⑥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⑦无传染病;⑧肝功检验事项(不包括国防生和公安现役院校)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规定;⑨体能测试成绩合格。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须参加体格检查,并应符合下列条件::①身高男生不低于1.68米(警卫学专业不低于1.75米),女生不低于1.58米。视力:两眼裸视4.6以上(警卫学专业两眼裸视4.8以上);②其它标准参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2015年印发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执行。
(3)按照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条件和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的要求,我省将于6月25日至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6:00)对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全省共分成都、泸州、南充、阿坝、甘孜、凉山6个面试点,6个面试点的面试、体能测试同时进行。其中: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只参加面试,不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及体能测试对象为:①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②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文、理)、禁毒学(文、理)和警犬技术专业(文、理)专业,公安海警学院、铁道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和四川警察学院,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③凡有意愿报考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体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均合格者,方可填报志愿。④凡有意愿报考四川警察学院少数民族预科(治安学)的藏文一类模式考生,均可参加面试、体能测试。⑤按国家规定,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在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不足时,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可适当降分录取。所以,高考成绩在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一定分数内、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也可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在川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相应专业,并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⑥在6月24日17时前所填报的本科提前批志愿中未填报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也可参加本次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合格者,在本科提前批按志愿投档录取后的缺额进行征集志愿时,可填报征集志愿。在对本科提前批按志愿投档录取后的缺额进行征集志愿时,不再另行组织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
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经面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7日。考生经面试合格后,持体格检查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空腹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医院地点届时通知)。
报考或拟征集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经面试、体能测试合格后,在面试现场领取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出具的《政审通知单》,携带高考《准考证》及其复印件一份、第二代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名政审,政审报到时间为6月25日至6月30日18:00之前。考生面试、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合格,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公安机关参加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安类专业志愿。
(4)报考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的考生须将该校填报为本科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其它志愿无效。志愿填报结束后,原则上按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公安院校面试、体能测试的考生名单。面试、体能测试时间为6月25、26日,地点在成都体育学院(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西一段19号)。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于7月1日自行到指定地点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和公安院校招生政审有关规定进行政治审查。公务员录用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的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向学校投档,学校审档录取。如有考生审档不合格,仍按考生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补足。考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前,须与省公安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
(5)未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和政审的考生,或面试、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和政审不合格的考生,所填公安类专业志愿无效。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本科专业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四川警察学院招收藏文一类模式考生的少数民族预科(治安学)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第二批次进行,其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本科录取结束后,根据生源和计划单独划定;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专科专业的录取工作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进行,其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专科志愿填报后,根据生源和计划单独划定。录取时,在公安面试、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和政审均合格的考生中,省教育考试院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女生比例不超过15%。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非公安类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提前批次以外的相应录取批次进行,具体批次安排以《招生考试报》公布为准。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非公安类专业考生,不参加公安面试、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和政审。
4.艺术体育类专业升学志愿填报工作,我省已专文通知,详见川教考院〔2016〕95号。
5.考生在志愿填报时,无论是本科批次还是其他批次,都需要注意处理好四种关系:处理好院校(专业)“冷门”与“热门”的关系,处理好一个批次内各院校和专业间的“梯度”关系,处理好省内院校与省外院校的地域分散性关系,处理好专业门类的多样化关系。
6.认真阅读“网上填报志愿须知”,掌握网上填报志愿的方法。为尽快完成网填,考生应该先填好书面志愿,上机后录入计算机即可。特别注意,提交后一定要确认。
7.选报志愿一定要慎重。按照规定,根据志愿录取后,一律不退档,不换录。
8.特别提醒,《招生考试报》2016年招生计划合订本分文、理公布普通类招生计划,但艺术体育类、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不分文理(个别艺体类学校分文理的已注明),因此,文科或理科计划合订本公布的艺术体育类、职教师资和对口高职招生计划即同一计划,是包含了招收文科生和理科生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