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
School of Inform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各位老师、同学:
为切实加强我系2015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保证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根据《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学院教务处的通知,现组织我系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以各教研室自查为主,学院组织抽查。自查方式:各教研室统一组织,组织指导教师自查,各教研室对进度滞后的学生复查、再动员。
二、检查时间
系内自查复查:2015年5月18日—5月22日。
学院抽查:2015年5月25日—5月29日。
三、检查步骤
1.教研室组织指导教师自查
各教研室组织本专业指导教师于5月22日前完成所指导学生的自查,填写“2015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打印版指导教师和教研室主任要签字,黄牌警告和不合格的学生本人要签字)。各教研室填写“2015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并于5月22日15:00前以系为单位将打印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各教研室形成中期检查自查报告
各教研室要按照本次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方式和检查步骤,结合本系实际情况自行拟定检查计划,切实做好自查工作,真正达到实际检查效果,并形成自查报告,于5月29日15:00前将自查报告打印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检查结果的处理
1.检查结果分为合格、黄牌警告、不合格三种。
2.复查结果为“黄牌警告”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复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将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指导教师要提交有关学生的书面材料。
五、要求
1.严格把关。各教研室和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自查时,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对确实没有按要求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要给予相应处理。
2.全面自查。这次检查的对象是所有做毕业设计(论文)的毕业生,要做到不漏一人,不在学校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也要检查到位。
3.措施得力。对自查和复查中问题严重的学生,各教研室和指导教师要共同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保证学生能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信息科学系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