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训费用
培训经费(包括食宿费用)由省承担,参加培训教师的伙食补助费、住宿费按照不高于省级三类会议补助标准(住宿标准150元/天,伙食补助标准80元/天)执行;往返交通费由学院承担,标准如下:
1、大连地区培训:每人每天30元交通补助,采取包干制,无需票据,所有培训结束后统一报销。
2、沈阳地区培训:往返沈阳高铁二等座位车票一次(需提供往返火车票,如不能提供,一律不予报销),每人两天30元交通补助(采取包干制,无需票据,所有培训结束后统一报销)。
二、 有关要求
1、请参加培训的教师于培训日期前三天关注辽宁省本科教学网(http://www.upln.cn/)或辽宁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lnen.cn/)的通知,务必按要求提前一天报到并按时参加培训,如擅自不参加培训,无故旷课者,取消日后所有培训资格,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2、请参加培训的教师报到时提交1寸彩色照片1张和《2015年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XXXX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教师填报表》2份。
3、培训结束后,请参加培训教师每人提交1份1000字左右的培训个人总结给承办培训的高校,参培教师需按要求认真撰写总结并提交,否则没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