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状况,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我校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教学质量保障处、教务处、实验中心联合组织开展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检查工作于 5 月 10 日至 5 月28 日(第 10 周、第 11 周、第 12 周)进行。重点对本学期教学秩序情况、课堂教学、作业和实践(实验)报告、进行自查和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此次检查对象为各教学单位及全体授课教师。
二、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内容主要是:教学秩序、课堂教学、作业及实验报告。检查要求与学校下发的《大连科技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大科校发[2019]145 号)等文件的要求相一致。
(一)教学秩序
教师上课教学材料齐全,是否按时上下课,是否认真维持课堂教学的正常秩序,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生上课是否“三带”,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是否进行批评教育。课堂教学效果,检查学生上课出勤、听课状态;教师调、带课情况等。
(二)课堂教学(包括理论课和实践课)
教师依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教学大纲安排讲授内容的情况。课堂教学的检查标准详见《大连科技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https://www.wjx.cn/vj/txAHmeN.aspx)。
(三)作业
检查本学期课后作业的布置及批改情况,课程作业规范详见附件 1。
(四)课内实验及集中实践课程
课内实验在教学计划中应明确开设的学时及实验的类型(基本实验、设计型实验、综合性实验),要有实践及实验教学的教学大纲、课内实验的指导书或者任书,要求有明确的考核方案及评分标准,实验报告要有批改;集中实践课程要求有教师工作手册、实践教学实施计划、任务书或指导书、课程考核方案、成绩单、课程总结及作业,要求作业要有批改。实验报告的批阅情况按照实验报告规范(见附件 2)进行检查。
三、召开座谈会
(一)学生座谈会
各学院要召开学生座谈会,座谈会形式(以专业或年级为单位)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自定,之后将座谈会会议记录(含参会学生名单)提交教学质量保障处(模板参见附件 3)。
(二)学生信息员座谈会
教学质量保障处联合学生发展与服务处组织召开学生信息员座谈会,参会人员及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学生(信息员)座谈会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对学校及本教学单位工作意见和要求。
2.对学校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及学院教学管理存在哪些问题和建议。
3.对学校学生工作及各服务部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三)教师座谈会
教学质量保障处联合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人事处等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参会人员及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教师座谈会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对学校的教学工作、管理服务工作存在哪些问题及改进建议。
2.对学校教学改革工作有哪些建议和希望。
3.对如何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和建议。
四、检查方式
采取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
各教学单位自行确定自查方案,逐项进行全面自查,总结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形成教学单位自查总结报告。
(二)学校抽查
以教学质量保障处、教务处、实验中心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教学秩序以及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进行抽查。
五、检查结果反馈与持续改进
检查结束后,教学质量保障处将汇总各教学单位检查结果、督导委员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把汇总材料反馈给相关教学单位,供各教学单位进行持续改进,以不断规范教学秩序、发现薄弱环节、持续提升教学质量。教学质量保障处将对各教学单位的改进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跟踪。
六、具体要求及安排
5月10日-5月21日,各教学单位完成自查和教学检查总结,召开相应的座谈会。
5月24日各教学单位按总结参考模板(见附件 4),做好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5月24日-5月28日,教学质量保障处汇总各教学单位
上报的检查结果和联合检查组在抽查发现的问题并结合督导委员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把汇总材料反馈给相关教学单位,并召开总结反馈会。各教学单位自查方案、原始材料及自查总结等材料按《大连科技学院课程考核材料存档规范》自行存档。
大连科技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处
2021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