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掌握本学期教学状况与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检查。教学检查工作于12月13日至12月31日(第16—18周)进行,现将有关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
学校成立由教学质量保障处、教务处组成教学检查组。各教学单位按通知要求组建工作检查组,拟定本部门期末教学检查计划,组织部署检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单位教学检查组对本部门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学校检查组拟定检查计划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实践教学检查
各单位组织对实践教学的教学材料、教学秩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进行教学巡查以及听课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记录并及时处理,听课检查情况填写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中,学校检查组将进行全面检查。
(二)期末考试秩序检查
各单位对本单位所负责课程期末考试情况进行巡视,学校检查组对全校期末考试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时间为12月27日至12月31日,检查结果自行存档备查。
(三)阅卷情况检查
各单位对本单位教师阅卷情况进行过程性检查,时间自定,学校检查组将不定时对各教学单位教师阅卷过程进行集中巡查,所有检查结果自行存档备查。
(四)教研室记录检查
各教学单位组织教研室记录自查,检查结果自行存档备查,并于12月27日之前将所有教研室记录本提交到教学质量保障处,教学质量保障处组织人员集中检查。
(五)学生成果物检查
各教学单位在期中教学检查的基础上,对学生的作业、实验报告、项目报告、实习报告、作品等成果物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自行存档备查。
(六)教案检查
各教学单位组织对教师本学期教案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教案的质量和后记撰写情况,检查结果自行存档备查。
(七)听课任务完成情况检查
教学质量保障处将集中对本学期听课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整体检查和总结。
四、检查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时按要求完成检查工作。
(二)各单位在完成检查之后及时进行总结,教学单位按期末教学总结参考模板(见附件)做好期末教学检查总结,并于2022年1月7日之前将总结电子版提交到教学质量保障处。
大连科技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处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