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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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相关教辅部门: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 好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辽委 教通〔2022〕9号)要求,落实学校《关于2022年春季季学期 开学初教学工作安排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确保新学期教学工 作规范有序运行,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情况,对期初教 学工作进行常项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2月28日至3月18日。
二、组织安排
学校由教学评价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组成校级检查小 组,各教学单位及教辅单位组成自查小组,教学单位具体检查 工作由负责教学质量保障工作院长(主任)负责,教辅单位具 体检查工作由主任或常务副主任负责。
三、检查形式 以各教学/教辅部门自查为主,校级检查小组组织进行随 机抽查。
四、检查内容
1.教学文档完成情况检查
各教学单位对本学期即将开设的全部理论及实践课程授课 教师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与课件等教学文档完成及上 传至学习通平台情况进行自查。
2.学生出勤情况检查
学生处负责对学生课堂出勤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填写 在附件1中。
3.实践教学准备情况检查
各教学单位对课程设计、教学实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 毕业设计等教学准备工作进行自查。
4.教学环境检查
开学前实验实训中心和数据服务中心分别对实验室实验设 备进行全面检查与维修,对教室多媒体设备及卫生情况等进行自查,保证开学教学的正常进行。自查结果分别填写在附件2 和附件3中。
5.听课检查
第1—3教学周,学校领导和各教学单位基层以上领导干部 至少听课1次,录入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
6.教学文档携带情况检查
第1教学周起,各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委员及教学评价办公 室进行课堂听课检查,对教师携带教学文档情况进行检查,要 求全体任课教师上课(包括理论课和实践课)携带纸质版教学 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至少携带教案首页和本次课教案)、 教材/讲义,主动给听课人员检查并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7.教学秩序检查
教学评价办公室和教务处负责对期初教学秩序情况进行抽 查。
五、总结与反馈
期初教学检查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在检 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与相应职能部门联系,以保 证教学工作有序运行。 各教学单位要对教学检查情况按《教学单位期初教学检查 总结(参考模板)》进行总结,检查总结包括教学情况、教学 文档完成情况、实践教学准备情况、听课情况、教学秩序检查情况等。原始检查材料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存档,检查总结的电子版 提交至教学评价办公室;非教学单位将检查原始材料(附件2、 附件3)电子版提交至教学评价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