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六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项目分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和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两类,其中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包含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三项,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包含融合创新学校管理案例。
二、参加办法
1.每个教学单位采取自愿原则,推荐不超过 1 件作品,任选以上类型;
2.学校遴选 5 件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作品和 2 件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作品上报省教育厅参加交流活动,省教育厅组织作品评选;
3.学校将各教学单位推荐作品申报参加全国“交流活动”。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活动面向管理人员增加了融合创新管理案例;
2.不接收演示型课件(ppt、pptx 等);
3.微课视频中教师必须出镜,出镜形式不限;
4.各单位提交的作品应是为本次活动设计、制作的原创性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