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团委书记、2014届毕业班辅导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院关于认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贫困生”)的工作,为2014年顺利纳入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台帐做好准备。现将暑假期间符合贫困生条件的2014届毕业生准备相关材料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认定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省内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
(2)辽宁省内生源毕业生。
(3)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或残疾人家庭的贫困生。
2.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台账材料审查要求:
(1)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贫困生:
①提供贫困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要求正反面复印,且在复印件上留下两个有效的联系方式,本人签字)
②提供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证明材料中若未体现贫困生本人信息,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③证明开据日期应为2013年1月1日之后。
④报送时,需提供此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⑤若无法提供贫困证明,可提供经2012年或2013年年检审核通过的《低保证》复印件一份。
(2)低保边缘户家庭的贫困生:
①提供贫困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要求正反面复印,且在复印件上留下两个有效的联系方式,本人签字)
②提供经2012年或2013年年检审核通过的《低保边缘户证》复印件一份(证明材料中若未体现贫困生本人信息,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3)残疾人家庭的贫困生:
①提供贫困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要求正反面复印,且在复印件上留下两个有效的联系方式,本人签字)
②提供《残疾人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各一。
请给系部通知2014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以上要求备好材料,开学后交就业办。
大连科技学院就业办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