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部分重修课程无法通过“教务系统”报名,现针对这些课程开始补报,具体要求如下:
1.重修补报范围为本学期内所开设课程(具体开课情况可到“教务处网站”的“课表考试查询”栏目下载《本学期课表》和《实践教学进程表》进行查询)。
2.重修补报采用手工形式,以班级为单位填写“重修报名表”(包括“课程部分”和“实践部分”两个表格)。可到教务处网站的“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
3.补报对象:11、12、13级学生。
4.报名时间:2015年3月26日到3月30日早8:00。
5.重修报名表需电子版和打印版各一份,经由各班负责人和辅导员签字后交教务处。
注意:重修报名表的课程编号和学生学号一定要写,课程的具体编号可以在教务系统学生登录后的“教学计划”中进行查询。
教务处
二〇一五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