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办监〔2023〕53号)的文件精神,为弘扬科学精神,倡导创新文化,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大连科技学院校企合作科研产业处积极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2023年科研诚信系列教育活动(第二期),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反思:
一、高度重视,复核把关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列为一项议题在校长办公会议上通报。由校企合作科研产业处牵头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科研诚信系列教育活动(第二期)的通知》(大科校企科研通〔2023〕67号),活动主题是针对论文学术不端和挂名现象进行自查清理,落实各二级单位主体责任,彻底清理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遏制增量,引导我校科研人员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形成良好科研生态。
通知明确各学院(部)作为责任单位组织开展本次论文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自查范围覆盖学校全体科研人员,要求全体科研人员对本人署名的文献进行全面梳理,其中重点对2018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进行逐篇对照检查,填写自查表后各学院统一复核把关,按照通知中6项清查重点进行甄别。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及时上报处理,对未发现问题的学术论文要求作者签署承诺书。
二、各二级单位自查复核情况
本次自查清理工作开展以来,对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大连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开展了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所有科研教师认真对待,以教研室为模块对教师的论文进行了逐一排查。经过教师本人的认真自查和各二级学院的严格复核,共自查复核学术论文1719篇,并下发《关于规范学术论文成果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大科校企科研通〔2023〕122号),以规范和示例形式对教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方面的培训和监督已经起到警示作用。具体自查和复查情况如下:
1.机械工程学院:自查和复查2018年及以后学术论文共计162篇。均未发现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论文。
2.交通与电气工程学院:学院10个教研室2018年1月1日以后正式发表学术论文共366篇。均未发现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论文。
3.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学院7个专业9个教研室的教师对2018年1月1日以来发表论文进行自查,共计论文223篇,包含以第一作者、参与者、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并由学院核查。均未发现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论文。
4.经济管理学院:学院共有18名教师参与自查,共自查第一作者论文89篇,参与作者论文42篇,通讯作者论文2篇。均未发现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论文。
5.外国语学院:参与排查教师53人,自2018年累计发表各类论文共297篇,其中第一作者220篇,作为参与作者发表的论文65篇,作为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12篇。均未发现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情况。
6.设计艺术学院:学院共计35名教职工,涉及教师28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本署名单位的论文自查共279篇。涵盖了第一作者发表、参与作者发表、通讯作者发表所有论文的发表情况。均未发现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论文。其余7位教职工在此期间未发表论文。
7.马克思主义学院:学院共24名专任教师,自2018年以来以大连科技学院署名正式发表文章共134篇,作为第一作者发表91篇,作为参与作者发表35篇,作为通讯作者发表10篇。均未发现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论文。
8.基础部:本次自查共涉及基础部教师19人,自查论文共68篇。检查结果全部符合要求。均未发现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论文。
9.体育部:专任教师共计19人,检查第一作者论文数27篇,第二作者30篇。均未发现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论文。
三、本次自查工作反映目前学校学术道德情况
学校此次开展的学术论文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清理工作,共自查、复核论文1719篇,并下发《关于规范学术论文成果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大科校企科研通〔2023〕122号),以规范和示例形式对教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方面的培训和监督已经起到警示作用。教师对于学术诚信的意识逐步加强,对于学术规范的了解全面深入,坚守学术道德底线的思想更加坚定,学校的学术氛围良好健康。
四、二级单位开展的科研诚信建设举措
1.提高认识,学习有关科研诚信相关政策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科技水平备受各国重视,而科研人员对于科学研究的严谨性、创新性以及自身的自律性、学术道德等方面因素对促进和提高国家科技水平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为提高学院教师对于科研诚信的重视,并认识到科研诚信的重要性,学校组织教师学习了有关科研诚信的相关文件和政策,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印发的《辽宁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等。
2.加强教育,积极组织参与科研诚信相关工作
定期组织教师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等文件精神,巩固科研诚信思想防线,履行好管理责任,不断提高科研诚信管理水平。制定和推行了科研诚信管理相关制度,从深化科研体制改革方面赋予教师以及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同时规范和提高了教师和科研人员的诚信意识,营造了鼓励创新、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3.加强管理监督,将科研诚信纳入教师个人发展
学院为使教师能够进一步认识到科研诚信的重要性,明确科研诚信对个人发展的意义,学院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科研诚信管理制度。按照“诚信承诺制”的要求,将科研诚信理念融入项目申请、立项评审、过程管理、评估评价、结题验收等各个环节,将科研诚信列为重点内容,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等各类主体履职尽责和项目完成情况的实时监督。在对科研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的同时,进行自查互查,检查完善,为强化科研过程管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奠定了基础,时刻保持对科研学术的诚信态度。
五、本单位下一步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计划与长效机制建立措施说明
1.以政策制度为指导,加深对科研诚信重要性的认识
科研诚信的重要性对于国家科技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国近年来对科研诚信方面的政策、制度的建设在不断完善,并且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学院等国家相关机构均在科研诚信工作方面给予政策或案例通告方面的支持,这些均是科研诚信工作开展的指挥棒,可以作为科研诚信的理论性指导。学校将继续加大学术诚信建设的力度,坚持定期开展面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学术诚信教育工作,引导学院定期整理学术诚信相关政策和通知,并在科技工作者队伍中弘扬,以此加深广大师生对科研诚信的认识,明确科研诚信对国家建设和个人发展的重要性。
2.以教育培训为手段,提高师生科研诚信素质和道德标准
科学研究是以求真务实、诚实守信为基础,是科研人员个人人格、综合素质、行为道德的一种体现,即师生的个人素质和道德标准是影响科研诚信工作落实的重要因素之一。学院将在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科研诚信培训和道德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在日常教学和科研工作中不断加强科研诚信教育,通过学术论文诚信教育、时事科研诚信报道、科研诚信讲座培训等形式促进师生科研诚信素质和道德标准的提高。
3.以科研诚信制度为规范,促进科研诚信监管
以学校科研诚信制度为规范,并将此与学院管理工作相结合,将科研诚信与教师个人发展、学生学业相结合,同时不定期开展相关检查和监督工作,时刻督促师生绷紧科研诚信这根弦。
4.以教师个人发展为鞭策,端正科研诚信态度
将科研诚信与教师个人发展紧密结合,贯穿教师发展全领域,与教师个人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评职晋升、教科研申报推荐、教学任务质量、指导学生竞赛推荐等一系列教育工作相关联,促使教师端正科研诚信态度。
通过此次学术论文自查清理工作,全体教师受到了深刻警示,强化了科研诚信意识,明确了责任担当,健全了学术诚信监管长效机制,优化了科研诚信环境,形成了人人讲诚信、人人守底线的良好风尚。下一步,学校将继续加大学术诚信教育的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遏制违反学术道德的事件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氛围,对学术腐败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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