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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网管 发布日期:2015-10-19

    根据辽宁省职称评审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5年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程序
    1.以系部处为单位组织参评人员填写材料。凡符合所属系列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务任职条件要求,请参阅大连科技学院官网院长办公室“下载专区”,链接为:http://125.222.144.11/kejiyb/channel.asp?id=43
2.各系部处对本单位参评人员资格、材料进行初审,按各系列分别排序后以系部处为单位申报职称材料。其中,教师、思想政治及辅导员系列报至人事处师资科;实验技术、教育管理研究、工程系列报至人事处人事科。
 3.人事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
 4.组织答辩。
 5.公示。
    6.推荐上报。
    二、推荐评审具体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基层单位审核排序:10月10日-10月15日。
(二)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填报网上材料培训安排:10月14日 D201 14:00(网上材料填报截止时间10月20日)
(三)申报中级职称填报材料培训安排:
          10月14日 D201 15:00
(四)个人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10月14日
      申报中级职称:10月15日-10月16日
(五)各系部处排序及表格报送时间:10月16日
(六)答辩、评议:10月21日。
(七)公示:10月21日-10月27日。
(八)上报:10月28日。
    三、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系部处材料:《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情况表》(一式三份)、《辽宁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一览表》(一式一份),上交纸质打印版加盖系部公章,并提交电子版。
(二)个人材料:
1.网络申报(仅限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填报)
(1)由学院严格按照推荐名额初步确定申报人选,为申报人选创建用户名,并组织申报人选填报有关信息。
(2)请申报人选登陆辽宁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lnen.cn),点击进入辽宁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及高端人才网络申报评审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信息。申报人选要确保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并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承诺。
2.纸质材料
(1)申报相应系列职务的《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三份(A4规格纸双面打印)。
(2)任现职期间正式发表的符合政策规定的论文、著作、教材、科研成果或制定并已执行的技术标准(包括企业标准、行业标准、部颁标准、国标)等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明文件、计算机合格证书、奖励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入《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中。
    (4)集体获奖项目要提供获奖项目有关材料,以确认其主持人、主要参加者、参加者的身份。凡未被确认的材料不予受理。
    (5)参评人员提交的所有复印件一律用A4规格纸复印。论文、著作的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全文内容和版权页(印有期刊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编辑、中国标准刊号等);专著可提供原件。目录中本人姓名请用彩色笔标记,以便评委和工作人员查找。
(6)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其中3张贴到评定表上,另1张办理资格证,4张照片同一版)。
     特别说明: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仅需准备(1)、(6)材料;申报其他职称人员需准备(1)-(6)的所有材料。
(三)其他事项
1.根据省、市职称评审工作文件精神,增刊或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均不作为正式发表的论文对待。
2.参评人员在任职年限中,因停薪留职、病休、出国、脱产学习等原因中断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在计算任职年限时应扣除中断时间。
3.相关证书原件单独装袋,原件将于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后返回。材料一经审核后,不再接受参评者个人的补充材料以及材料更换等。
4.开展学历认证、论文检索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查询工作。从2013年开始,所有申报人员均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信息查询,需提供所有高等学校学历认证结果。若无法查询,务必提前在学历认证机构进行学历认证。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对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首页“快捷通道”中的“计算机职称证书查询”进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查询。申报人员须提交经各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查询和检索证明。
    四、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原则。
    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文件规定:从2012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须在表中签字承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五、其它说明
1.关于外语和计算机要求。职称外语政策按《关于完善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07]11号)执行。计算机应用能力,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要求,提供各级人事部门发放的合格证书。
2.晋升职称所提供的论文,是指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所提供的获奖证书,是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奖励项目,集体获奖证书要提供个人参与项目程度的相关证明。在申报职称晋升时,所提供的论文、科研成果及奖励等,必须是在取得现岗位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重新获得的,否则不能作为申报晋升条件。
3.职称评审各个系列人员需要根据不同要求整理评审材料。
4.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2011年起,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需至少与一名学生结对子,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际开设博客,有相应的博文,产生一定的育人效果和积极的社会影响。高等学校辅导员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需根据工作需要开设博客,有相应的博文。相关博文证明材料请下载提供。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详见辽宁省教育厅网站。

    附件:
1.辽宁省教师评审材料受理及初审的相关规定
2.个人用表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doc
(2)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doc
3.系部处用表
(1)辽宁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一览表.xls
(2)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