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
School of Inform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各系(部、院)、处(室)及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科技学院教师工作量核算与酬金发放办法》(大科院发[2014]36号)、《大连科技学院教师工作量核算与酬金发放办法实施细则》(大科院发[2014]37号)的规定,现对2014-2015学年(统计时间: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专职专任教师科研工作量进行核算。具体要求如下:
一、科技项目积分核算
统计时间内的在研项目(纵、横项)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大连科技学院科技项目积分分配表》,经系(部)审核后,报科技处统一核定并计算。
二、鉴定和专利成果积分核算
科技处将按照项目鉴定/专利负责人在登记备案时提交的《大连科技学院项目鉴定/专利成果积分分配表》,直接对其进行计分。
三、论文、著作及艺术作品积分核算
科技处将按照《大连科技学院论著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实际登记备案的结果为依据进行计分。
四、其他说明
1. 科技处将于9月1日-9月10日进行鉴定和专利成果、论文、著作及艺术作品的补录登记,请尚未及时到科技处登记备案相关成果的教师按时按要求登记,逾期不补录。
2. 请在研项目负责人于9月11日16:00之前将《大连科技学院科技项目积分分配表》上报至科技处。
3. 科技处于9月末将本次科研工作量核算结果下发各单位公示三天。对核算结果有异议的,由本人在公示期内向科技处提出复核;对核算结果无异议的,由本人在《公示单》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公示期满后由科技处统一提交科研工作量核算结果。
4. 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学科建设和科技产业科办公室(E207) 刘艳婷
电 话:86245058,13998664796;E-mail:87884386@qq.com;
大连科技学院科技处QQ群:184260799
大连科技学院科技处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