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五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项目分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三种类型。
二、参加办法
1.每个教学单位采取自愿原则,推荐不超过 1 件作品,任选以上类型;
2.学校遴选 5 件作品上报省教育厅参加交流活动,省教育厅组织作品评选;
3.学校将各教学单位推荐作品申报参加全国“交流活动”。
三、报送时间、方式
各教学单位将作品、《作品登记表》及《推荐意见表》电子版于 5 月 25 日(周二)15:00 前发送给教务处联系人。
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